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.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:在最后审判之日,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,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;那时,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,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。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,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,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,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。另外一个原因是,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,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。只要对灵魂、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,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。不过,人们若认识到,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,和在世时一样;唯一区别在于,那时他披上灵体,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;属灵人看得见灵体,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,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,只能发生在灵界。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。
309. 就属世之义而言,“不可杀人”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,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,不残害他的身体。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,因为对很多人来说,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。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,“杀人”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、仇恨和报复的情感。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,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。地狱之火正是这火,不是别的,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。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“杀人”,不是行为层面的“杀人”。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、遭到反击或报复,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,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。从主的话明显可知,这种仇恨就是谋杀:
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:“不可杀人”;又说“杀人者难免受审判。”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地狱之火。(马太福音5:21,22)
原因在于,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,因而就是行为。
SS71.至于天上的圣言,它是以一种属灵的风格写成的,这种风格完全不同于属世的风格。属灵的风格唯独由字母组成,每个字母都包含一个意义;字母上面还有点,用来拔高意义。对属灵国度的天使来说,这些字母类似我们世上的印刷字母;对属天国度的天使来说,字母(其中每个字母也包含一个完整含义)类似古希伯来字母,以种种方式弯曲,它们上面和里面都带有记号。
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文字风格,所以他们的圣言里面没有像我们圣言里面的那种人名和地名,取而代之的是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。例如,取代摩西的,是“圣言的历史书”;取代以利亚的,是“先知书”;取代亚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的,是其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;取代亚伦的,是“祭司职分”;取代大卫的,是“君王职分”,两者都属于主;取代雅各的十二个儿子,或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,是天堂和教会的各种事物;取代主的十二门徒名字的,同样是这些事物;取代锡安和耶路撒冷的,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;取代迦南地的,是教会本身;取代约旦河两岸各城的,是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;其它一切名字都是如此。数字也一样;这些数字没有出现在天上的圣言中,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圣言中的数字所对应的真实事物。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,天上的圣言是与我们的圣言相对应的一部圣言,因此,两者为一,因为对应构成一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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